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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轉貼「本文限制級緝拿敗類兇手」北縣土城被亂棒打死抓去吃的小黃土狗,嚴重警告管轄分局,別吃案限期破案,那個無能膿萎會去吃屎乾脆解編~請大家提供線索為小黃申冤!在天之靈一定要保佑大家能順利替你伸冤,揪出那兩個人渣人渣

我的心得是--->台灣的"動保法"什麼時候可以確實執行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

不正確飼養的 重罰!!!或拘役!!!!!!

出門蹓狗不撿大便 重罰!!! 不用像台中市還撿一公斤換100元禮卷  不撿 直接罰一萬  第二次不撿 罰50000以上 還有誰敢不撿

虐待狗 拘役 抓起來關 跟狗一樣關狗籠 誰還敢虐待狗

只是立個法 立起來拜啊  表示我們跟開發國家一樣都有保護動物嗎?

是嗎??那 這些例子 老是發生的例子是誰做的????


「本文限制級緝拿敗類兇手」北縣土城被亂棒打死抓去吃的小黃土狗,嚴重警告管轄分局,別吃案限期破案,那個無能膿萎會去吃屎乾脆解編~請大家提供線索為小黃申冤!20100125

本文限制級,有3字經,ncc說這樣是限制級~幹



資料引用: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qeEUl8iGABZgpIRdS9_v/article?mid=4466
圖文僅供參考,版權屬於引用處,有任何疑問?請移駕引用處詢問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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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格不屬於任何動保團體或政府米蟲單位,所以不背書每一篇文章。 
也無須捐款捐物資給我,最後~感謝您的閱讀,祝您一切順心如意。
2008bate.v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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飼養十多年的黃狗「黑嘴管」,不但對主人忠心,個性也很溫和,也許就是因為溫和的個性才讓壞人有機可乘……。

一月十七日一早,飼主一家人一如往常般的作息,怎知開門後才發現,家門前和隔壁鄰居家門前均有大攤的血跡,自家後門「黑嘴管」居住的鐵籠內外更是到處血跡斑斑,活像像是屠宰場。

是狗兒打架造成的嗎?飼主一家人著急的找尋「黑嘴管」,在住家附近不斷的呼叫「黑嘴管」的名字,只想著狗兒受傷,得趕緊找到狗兒就醫治療,可是平常活動範圍不離前門、後院的「黑嘴管」,竟像人間蒸發般不見蹤影,不安的預感逐漸浮上心頭,焦急的他們不斷的在住家附近尋找狗兒的蹤跡。

過了中午,焦頭爛額的飼主沒有找到愛犬不打緊,反而尋獲令人心碎的尖銳鐵棒,鐵棒的尖銳處已變形、彎曲,上頭還帶有黃色的長毛和片片血染的痕跡,和里長調閱監視器後才發現,原來當天凌晨,愛犬就已經慘遭不測……。

擷取不同攝影機的帶子拼湊出「黑嘴管」的遭遇:幾名年輕的男子(衣著打扮看起來疑似外勞)手持尖銳鐵棒,於飼主家的後門狗籠中重擊「黑嘴管」,居住在狗籠內的「黑嘴管」哪有地方逃?殘忍的兇手利用鐵棒重槌「黑嘴管」頭部、身體,導致牠大量失血,無處可逃,兇殘的手段似乎就是要置「黑嘴管」於死地,就在那幾名男子開籠門拉出「黑嘴管」時,「黑嘴管」用剩餘的力氣掙脫,逃到自家門前,想要進屋尋求庇護,可是因為失血過多,虛弱的牠已經沒有力氣再用力拍門,只能暫時利用隔壁鄰居停放的小貨車作掩護、躲藏。


兩名男子騎腳踏車到處尋找「黑嘴管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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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名男子騎腳踏車到處尋找「黑嘴管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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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人下車尋找「黑嘴管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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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「黑嘴管」逃脫之後,幾名男子仍不放棄追捕「黑嘴管」,騎著腳踏車循著血跡一路找著「黑嘴管」蹤影,有的還在一旁把風,害怕的「黑嘴管」瑟縮的躲在貨車旁的,失血過多的牠再也沒有力氣脫逃,終於倒在貨車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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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現躲在貨車旁的「黑嘴管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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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力反抗的「黑嘴管」,就這樣被人以拉耳朵的方式帶走。

男子發現「黑嘴管」後,走上前用腳踹了幾下「黑嘴管」,發現「黑嘴管」已經沒有任何反應,便以提拉「黑嘴管」雙耳的方式,揪起「黑嘴管」然後帶走牠的大體,帯走狗兒的屍體是不尋常的手法,因此推測可能是為了烹煮、食用,想到愛犬遭遇,傷心欲絕的飼主一家人無不悲憤、自責……,因此報案並尋求協會協助。


※公佈擷取的畫面照片,希望大家能夠看清楚這兩個人的長相,如有任何相關的訊息,懇請協助通報。


協會聯絡電話:26880434  /  0919-458229

捐款帳號:
1.郵政50006472 台北縣保護動物協會
2.彰化銀行:代號009 帳號556-701-004-987-00

帳戶姓名:台北縣保護動物協會

銀行轉帳 請告知 後五碼 姓名 住址

協會將統一開出收據 愛心可抵稅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qeEUl8iGABZgpIRdS9_v/article?mid=446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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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看看動保法和竊盜案的分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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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不熟「動保法」 殺狗辦竊盜罪
http://news.sina.com.tw/article/20100124/272361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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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Wnews今日新聞 (2010-01-24 00:28)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台北縣土城市一位黃太太養了15年的土狗,疑似遭兩名男子持鐵棒打昏後殺掉煮香肉,她到派出所報案,但員警不知道有「動物保護法」,竟以竊盜案受理,讓她無法接受。

監視器清楚拍下,遭攻擊的小黃狗遍體鱗傷,走路搖搖晃晃,好不容易撐到家門口躺了下來,疑似下毒手的兩名男子,騎著腳踏車在後面追趕,小黃狗害怕得往車底下躲,其中一名戴毛帽的男子拿出鐵棒到處找,虛弱的小黃狗昏了過去,男子找到狗後,還先用腳踹確定牠不會動了,將牠整個抱起來,但是走到一半,小黃狗又開始掙扎,男子竟把牠帶到車後一頓毒打,等到再走出來,小黃狗也不會動了。

隔了好幾天,小黃狗的血跡還留在地上,黃太太每見一次,心就痛了一次,因為養了15年的愛犬就像家人,如今卻只剩空蕩蕩的狗籠和項圈,沒想到報了案,警察卻不是用「動物保護法」,而是以竊盜罪辦理。

警方解釋,因為監視器沒拍到男子打狗的畫面,加上竊盜罪的刑責較重,懷疑下毒手的是附近工廠外勞,目前將全力追緝殺狗兇手,還黃太太一個公道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高華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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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商四賊和一賊刑責有什麼不同?
http://www.penghutime.com.tw/newsdata.php?no=090903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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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:自由時報98年8月29日報導陳、梁、盧姓三男和李姓女子共四人,從七月底開始租車偷遍各縣市超商,玩到哪、偷到哪,錢花完了再偷下一家。警方查出他們都是租車到外地犯案,由陳嫌開車停在離超商約50米外的暗處,趁凌晨三、四點只有一位店員,由李女到超商查探,再由盧嫌入內購物、支開店員,梁嫌再趁機到櫃台偷錢。這種犯罪模式跟一人單獨犯竊盜罪的刑責有什麼不同?

法律解析:

一、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,都是正犯。又事前同謀,事後分贓,並於實施犯罪之際,擔任在外把風,顯係以自己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,也都認為是共同正犯。這只是指都要負正犯的刑責而言,但因每個人的行為態樣不見得相同,每個人的惡質程度也不完全相同,所以,雖都論以共同正犯,但判的刑不一定要相同。

二、本案陳姓同夥開車在外接應,李女到超商查探,盧姓同夥入內購物、支開店員,梁姓同夥再趁機到櫃台偷錢,是於實施犯罪之際,分別擔任不同之任務,而為行為之分工,應認為是共同犯竊盜罪。

三、刑法規定犯竊盜罪者,最高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但如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時,則為加重竊盜罪,最高度刑雖亦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但最低度刑為六個月。換句話說,如果犯普通竊盜罪之犯罪情節輕微,所得財物甚少者,甚至可僅判處拘役或罰金,但三個人以上共同犯竊盜罪,則至少要判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,而有最低度刑之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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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竊盜案真的有比較重嗎?動保法,還要罰錢耶,
竊盜又叫做賊仔,警察抓賊仔的破案率,拜託~~~超低,
大概是沒業績壓力和績效獎金吧?
用竊盜案比較好銷(吃)案是嗎?
多少機車轎車被偷走,被闖空門,破案率有多少?
問隔壁幼稚園大班的小孩都知道,自認倒楣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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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真的有認真在辦案嗎?請看下面這篇,快一個月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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緝拿敗類兇手賞金5萬-血濺高雄新興區-行刑式砍殺可魯致死
內文血腥~ncc說是限制級
http://ppt.cc/0P6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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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今未破案.....幹......無能

20100107「本文限制級」緝拿敗類兇手賞金5萬-血濺高雄新興區-行刑式砍殺可魯致死,如此冷血,難保如此惡魔不會行兇殺人,強烈要求警察分局限期破案別吃案

20100107「本文限制級」緝拿敗類兇手賞金5萬-血濺高雄新興區-行刑式砍殺可魯致死,如此冷血,難保如此惡魔不會行兇殺人,強烈要求警察分局限期破案別吃案

 

而本文的小黃黑嘴管,疑似被外勞抓去吃了???
北縣搞不好也來個外勞殺狗 首例不罰
嚴重警告那位打虎抓泥鰍的縣長,「ps:要參選到底喔~~我支持你
別學現在貴為「藍教4大天王應金吳立」的立副院長那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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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縣是一個允許吃狗的城市嗎? 國情不同…泰勞殺狗 首例不罰*
[抗議連署書提供下載]
http://www.doghome.org.tw/phpbb2/viewforum.php?f=2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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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論:

他馬滴,這個無能政府,專養米蟲,要他幹甚麼???
那個農委會~幹...不知道要那一國髒話的他才聽得到



本文榮登「今日最震怒」置頂一週,哀悼「小黃黑嘴管」一路好走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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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ugarla6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